内容简述: 本法令于2021年11月12日签署,规定了以下从德国进口牛肉和牛肉副产品的相关措施:
1)
暂停办理和评估牛肉和牛肉副产品卫生和植物检疫(SPS)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包括活牛进口)事宜;
2)
如果屠宰和生产日期是2021年9月25日当天或之前,则允许进口在将本命令正式告知德国当局之前已在途/装载/接受到港的所有货物;
3)
对于在将本命令正式告知德国当局之后尚未已在途/装载/接受到港的货物,特此撤销其之前获批的所有SPS进口许可证;
4)
在将本命令告知德国当局后出现的任何过期货物都应根据农业部2010年第9号行政命令第六节(LD)进行处理;
5)
在入境港口指定农业部兽医检疫人员对所有到来的牛肉和牛肉副产品(包括活牛和牛加工动物蛋白)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