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2021年10月20日通过并公布的第G/SPS/N/EU/470号通报(日期:2021年3月17日)中的提案现已被委员会法规(EU)2021/1841采纳,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396/2005号法规(EC)附件2和附件3中涉及产品内/表面6-苄氨基嘌呤和氯氨吡啶酸的最大残留限量的内容(与 EEA 相关的文本)[OJ L 373/63,2021 年10月21日]。
由于欧洲议会对最大残留限量措施提出了异议以及由此产生了延误,氯虫苯甲酰胺被排除在本法规之外,这对建立在第一个法规基础上的后续措施产生了影响。复审是为了确保能够始终如一地确定拟议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法规应自2022年5月10日起适用。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75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753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753_00_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