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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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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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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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雨生红球藻中的虾青素油树脂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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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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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EU)第2021/1377号委员会实施法规有关授权修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第2015/2283号法规项下新型食品雨生红球藻中虾青素油树脂的使用条件并修改(EU)第2017/2470号委员会实施法
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
页数:4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06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06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6067_00_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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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支持性意见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993,该措施授权在供14岁以上普通人群食用的食品补充剂中使用雨生红球藻中虾青素油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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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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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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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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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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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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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1年8月19日
拟公布日期:2021年8月20日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1年9月9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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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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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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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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