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通报的文本规定了智利进口产源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开心果(Pistacia spp.)植物、插枝和嫩枝的植物检疫要求。尤其规定:
1.
托运货物必须包含由USDA/APHIS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以证明:
材料来源于经官方认证的生产计划或由出口国植物卫生部门管控的种质圃或种质库;
托运货物经过检验,不含以下节肢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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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vipalpus lewisi(Ac.:细须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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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tranychus pacificus(Ac.:叶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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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ristoneura rosaceana(Lep.:卷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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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isia gilli(Hem.:粉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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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latoria oleae(Hem.:盾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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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henolecanium pruinosum(Hem.: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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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eudococcus maritimus(Hem.:粉蚧科);
植物材料来源于母株,母株在有害生物检测的最佳时间进行了检测(指定诊断技术),未检出苛养木杆菌和红球菌;
在有害生物检测的最佳时间对产区进行了检验,从根部和土壤中提取样品进行官方实验室分析,均未检出杂食性疫霉菌(Phymatotricopsis Omnivera);
此外,托运的生根植物或插条必须表明,根据官方实验室分析结果,未检出Xiphinema americanum sensu lato(智利种群除外)和Xiphinema americanum sensu stricto;
2.
材料必须经过浸泡或喷洒的除虫除螨处理,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处理一节注明产品名称、用途类型和使用剂量。
3.
此外,植物材料必须符合下列植物检疫要求,这些要求将在入境点检验时进行验证:无土壤;无花、叶、果和其他植物残体;植物或有根的插条只能在休眠期和以裸根的方式入境;采用耐搬运、可密封的新包装进行包装,并按现行规定贴有标签;为提供缓冲或保持湿度而设计的包装和包装材料不得含有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的植物材料或基质,如草秆、木屑、泥炭等。
更多详情见本通报所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