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第2/2016号行政法规“奶制品病原微生物限量”是一项安全标准,它规定某些奶制品,包括超高温消毒奶(UHT奶)、巴氏消毒奶、调制奶及发酵奶食品内病原微生物的限量。
行政法规规定此类奶制品不得查出病原微生物,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及其他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coagulase-positivestaphylococci)及单增李斯特菌(Listeriamonocytogenes)。
该行政法内的奶制品系指以动物奶为基材加工成的食品。病原微生物系指能造成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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