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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194
2021-01-12
21-038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紧急措施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海关总署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澳大利亚
6.
通报标题: 暂停进口源自澳大利亚六个州的原木的警示通知

语言:中文 页数:4页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_0302_00_x.pdf
7.
内容简述:


海关总署已决定从2020年10月31日起暂停从昆士兰州进口原木;2020年11月11日起暂停从维多利亚进口原木;2020年12月3日起暂停从塔斯马尼亚岛和南澳大利亚进口原木;2020年12月22日起暂停从新南威尔士州和西澳大利亚进口原木。

8.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SPM 20:植物检疫进口监管体系指南FAO/IPPC, 2004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昆士兰从2020年10月31i起,维多利亚从2020年11月11日起,塔斯马尼亚和南澳大利亚从2020年12月3日起,新南威尔士和西澳大利亚从2020年12月22日起。
[ ] 贸易促进措施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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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