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第6(b)(4)条的要求,环保署现提出制定风险评估程序,以确定化学物质是否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合理的伤害风险,不考虑成本或其它非风险因素,包括在使用条件下对潜在接触或易感人群体的不合理风险。风险评估是根据TSCA最新修订制定的新的现有化学物质审查和管理程序优先化之后的第二步。法规提案确定了风险评估过程的步骤,包括范围、危害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和最终风险确定。EPA提出本程序用于TSCA化学评估工作计划2014年更新的前10种学物质、在优先化过程中被指定为高优先物质的化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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