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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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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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5.6.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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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40项电器产品。
HS编码:84,85
ICS编码:9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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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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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语言:英语/汉语 页数:10/13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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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为鼓励企业减少在电器产品中使用受限化学物质和在电器产品供应链和寿命期各阶段控制受限化学物质,及提高消费者对资源有效利用和减少环境负担的认识,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生产商或进口商应遵守CNS15663(2013)第5条“含有标志”规定的要求,在40项电器产品的自身、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明确标明“含有限用物质情况”(即含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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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加强消费者保护,减少在电器产品中使用受限危险化学物质。保护环境。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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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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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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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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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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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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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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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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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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