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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纠正和增补2013年8月28日工业部有害物质清单通报2013中的有害物质如下:
1.修订了负责机构的有害物质:
食品药品管理局
修订了3种物质:清单4.1中No.3(1,1,2-三氯乙烷)和No.157(甲醇),清单4.3中No.5(作为修改液或溶解修改液或干洗剂使用的家庭和公共卫生产品)-免除修改带或修改笔形式的产品;
工业建设厅
修订了1种物质:清单5.4中No.6(氢氟碳化物)-从3类改为1类(不需要注册和获得许可);
2.增加至现行清单中的有害物质:
食品药品管理局
清单4.1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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