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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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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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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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粗妥尔油(杀虫剂活性物质)
HS编码:3808
ICS编码: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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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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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嘧苯胺磺隆,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法规(EC)No1107/2009。
语言:英语 页数:4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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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嘧苯胺磺隆。不批准是基于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指令91/414/EEC第5和6条及关于制定新活性物质评估细则的法规(EU)No188/2011和法规(EC)No1107/2009第80(1)(a)条过渡规定及撤销指令91/414/EEC作出的新活性物质评估。
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的上市,不影响杀虫剂最大残留(M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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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对于依照法规(EC)No1107/2009(涉及植物保护产品上市)核准的活性物质,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关于嘧苯胺磺隆,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的影响已经依照指令91/414/EEC第6(2)和(4)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用途作出评估。在该物质的评估和同业评审过程中,确定了一些未完成的关注问题和领域。这些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结论中做出详细说明;EFSA的可用信息确定,对消费者、除微生物和水生生物以外的土栖生物的风险评估不能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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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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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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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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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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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17年2季度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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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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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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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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