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油墨和印刷图形产品 据此通报,贸易秘书处(SC)决议No.332-E/2016通过将某些产品添加到已规定的免除中修订油墨和印刷图形产品强制认证制度。
前国内贸易秘书处(SCI)决议N°453/2010(G/TBT/N/ARG/166/Add.5)第9条被以下内容代替:
“第9条-排除在本决议第1条规定以外的商品有艺术专用图形产品、颜料和每日或定期出版物(报纸、杂志、周刊或双周刊),以及书籍、连载期刊和类似印刷品,依照法案No.25.446第4条,及属于法案No.22.415(海关法)第560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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