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NADFC RI主席关于食品类别的2015年第1号法规
补遗理由:
[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X] 通报措施公布 - 日期:2023年6月6日
[X] 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3年6月6日
[X]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https://jdih.pom.go.id/view/slide/07811dc6c422334ce36a09ff5cd6fe71/1492/13/2023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IDN/final_measure/24_06611_00_x.pdf
[ ]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变更,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 发布的解释性准则和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 ] 其他:
【脚注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来提供。
说明: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类别的2023年第13号法规是对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类别的第34/2019号法规的修订。本法规中修订的新规定包括:
a. 食品分类;
b. 食品原料的使用;以及
c. 评估本法规目前未作规定的食品类别和原材料
在本法规颁布前已分销的加工食品应在本条例颁布后30个月内满足本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