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温室气体报告规则:石油和天然气系统的修订和保密性认定;更正
环境保护署(EPA)正在纠正2024年5月14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的一项最终法规(通报号为G/TBT/N/USA/2027/Add.1),修订了最终法规适用于《温室气体报告规则》石油和天然气系统排放源类别的要求,以确保报告以经验数据为基础,准确反映适用设施的甲烷总排放量和废物排放量,并允许适用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提交经验性排放数据,适当证明根据废物排放费应收取的费用范围。本文件纠正了编制最终法规的修订法规文本中或编制待发布的已签署最终法规时出现的疏忽错误。这些更正不会导致对最终法规的任何实质性修改。
《联邦公报》更正(编号1.a至1.ff和2.a至2.q)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指令2和3中的修正分别修正§§ 98.233和98.236,于2024年10月4日生效。
《联邦公报》(FR)第89卷第71838页,《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98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9-04/html/2024-1893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9-04/pdf/2024-18933.pdf
本措施和先前以G/TBT/N/USA/2027通报的措施的案卷号EPA-HQ-OAR-2023-0234和EPA-HQ-OAR-2024-0350。可在Regulations.gov网站上查阅案卷文件夹,网址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23-0234/document和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24-0350/document,并可以查阅主要文件和辅助文件以及收到的评议意见。也可以在Regulations.gov网站上搜索案卷号获取文件。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24_05838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