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工业部长关于强制实施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低压燃气灶2型和3型带点火器系统的法令草案
补遗理由:
[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 通过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4年7月15日
[X] 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4年7月29日
[X] 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5年1月29日
[X]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https://jdih.kemenperin.go.id/site/baca_peraturan/294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IDN/final_measure/24_05756_00_x.pdf
[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 ] 其他:
【脚注1】:此信息可通过网址、PDF附件或其他有关最终措施/措施变更/解释性指南文本等信息进行提供。
说明:工业部第62/M-IND/PER/11/2013号关于强制实施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的带点火器系统的单燃烧器液化石油气燃气灶法规的强制实施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补遗,以及工业部第37/M-IND/PER/3/2015号关于强制实施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带打火机系统的二类和三类低压燃气灶的法规,已被2024年第22号工业部法规所撤销,并由该法规所取代。
该法规涵盖使用5类认证方案的SNI证书的发放、生产过程评估和ISO 9001:2015的实施,包括基于以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测:
1. SNI 8660:2018,家用燃气灶(HS编码:ex. 7321.11.00)。
2. SNI 7613:2019,商用燃气灶(HS编码:ex. 7321.11.00和ex. 8419.81.20)。
3. SNI 9100:2022,便携式燃气灶(HS编码:ex. 7321.11.00)。
本部级条例生效前生产的国产或进口燃气灶产品仍可在自实施之日起最多12(十二)个月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