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2月23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5月1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该命令将与乌克兰内阁关于撤销2015年5月27日乌克兰内阁第340号“关于批准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技术法规”决议的决议同时生效,但不得早于其正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zakon.rada.gov.ua/laws/show/z0540-24#Text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KR/final_measure/24_03194_00_x.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乌克兰通报,2024年2月23日通过了乌克兰社区、领土和基础设施发展部第172号命令“关于批准光源能源标签技术法规”。
该命令已于2024年4月15日在乌克兰司法部登记,并于2024年5月1日公布。
该命令还规定,符合2015年5月27日乌克兰内阁第340号决议批准的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技术法规的要求,并在该命令生效前投放市场的光源,不得因其不符合该命令批准的技术法规要求而被禁止或受到限制。
该命令将与乌克兰内阁关于撤销2015年5月27日乌克兰内阁第340号“关于批准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技术法规”决议的决议同时生效,但不得早于其正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