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根据化学物质生产和评估管理法案例(以下简称“该法案”)第17条和第22条的规定,下列物质将被指定为一类特定化学物质,需要获得生产或进口许可。
全氟辛酸(PFOA)异构体或其盐类以及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
根据该法案第25条的规定,下列物质将被指定为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的化学物质及其用途。
允许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8:2氟代醇制造侵入性和植入性医疗器械。
允许在2036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全氟辛基碘生产全氟辛基溴生产医药产品。
根据该法案第24条的规定,下列产品使用了全氟辛烷磺酸异构体或其盐类以及全氟辛烷磺酸相关化合物时,将被指定为禁止进口产品。
使用全氟辛酸异构体或其盐类的下列产品:
1. 防水纸和耐油纸
2. 防水纺织品和防油纺织品
3. 清洁剂
4. 半导体制造中使用的抗反射剂
5. 油漆和清漆
6. 防水剂和防油剂 7.
7. 粘合剂和密封填料
8. 灭火器、灭火剂和灭火泡沫
9. 碳粉
10. 防水服和防油服
11. 防水地板覆盖物和防油地板覆盖物
12. 地板蜡
13. 照相纸
使用了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的下列产品:
1. 防水纺织品和防油纺织品
2. 消泡剂
3. 憎水剂、憎油剂、防污剂和纤维保护剂
4. 光纤或其表面涂层剂
5. 灭火器、灭火剂和灭火泡沫
6. 防水服和防油服
7. 防水地板覆盖物和防油地板覆盖物
8. 地板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