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监管制度(初级产业)修订议案(“该议案”)第4(1)条在1997年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农用化合物”的核心定义中增加了抑制剂物质,从而使抑制剂受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要求的管辖。
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对兽药、杀虫剂、动物饲料、肥料和其他用于动植物管理特定目的的“农用化合物”进行监管。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中与本通报相关的主要要求包括:
· 抑制剂进口的授权要求
·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评估产品的配方、其声明的有效性以及在食品中的残留和对动植物健康的影响
· 标签要求,包括批准与声明有关的标签
· 如果获准注册,将对注册附加适当条件,以管理某些风险。
拟议的措施取代新西兰于2022年8月18日通报的“临时措施”(G/TBT/N/NZL/114),但相关政策意图保持不变。在该议案生效时,第16和17条撤销了临时措施。
该议案第2(1和3)条和第13条修订了2011年农用化合物和兽药(豁免和禁用物质)法规,为农用化合物公司提供了一年的过渡期,以便在修正案生效后,根据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注册其在新西兰使用的抑制剂物质。
监管制度(初级产业)修订议案是一项综合议案,包括一系列与本通报无关的其他修订。为便于解释,现将相关条款概述如下:
监管制度(初级产业)修订议案中与抑制剂有关的条款摘要,将于该议案生效时生效:
· 第4(1)条,修订了农用化合物和兽药法案对2011年农用化合物和兽药(豁免和禁用物质)法规(修订法规)的解释。
· 第14条,修订了法规中抑制剂的定义
· 第15条,修订了法规附表2第8A项,使抑制剂豁免注册
· 第16条,在法规生效时撤销修订法规
· 第17条,撤销了2022年农用化合物和兽医药(抑制剂物质)令
监管制度(初级产业)修订议案中与抑制剂有关的条款,拟于该议案生效12个月后生效:
· 第2(2)条为生效条款,规定了抑制剂豁免注册的12个月过渡期。Clause 2(2) is a commencement
· 第24条在第2(2)条生效时撤销了抑制剂的定义
· 第25条在第2(2)条生效时撤销了第8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