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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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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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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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叶菌唑(农药活性物质)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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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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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107/2009号法规延长活性物质叶菌唑作为替代候选物质的审批并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
语言:英语;英语 页数:6;5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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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该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延长活性物质叶菌唑的审批。但是,必须增加一些条件和限制,特别是仅限专业用户使用的限制。
含有叶菌唑的现有授权植保产品将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条件和限制进行审查。评估结果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该物质在欧盟作为农药活性物质使用的首次评估得出。该物质曾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得批准。
该决定仅涉及将该物质投放市场,不影响相关活性物质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任何有关最大残留限量的行动都将根据卫生和植物检疫程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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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为使活性物质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涉及将植保产品投放市场)获得批准,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为获得批准必须满足的标准在法规第4条中列出(并在附件II中详细说明)。
在对叶菌唑进行评估和同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和无法最终确定的领域,并且专家们考虑了环境中出现抗唑烟曲霉与抗唑烟曲霉在受感染患者中传播之间的潜在联系。鉴于对唑抗性烟曲霉菌株的流行日益增加的潜在担忧,并考虑到预防原则,认定含有叶菌唑的产品适合仅限于专业用户使用。
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第43条的规定,在延长授权期后,需要修改或撤销现有授权;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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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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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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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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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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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4年第3季度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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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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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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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欧盟委员会
EU-TBT咨询点
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文件可在EU-TBT网站上获取: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EEC/24_0167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EEC/24_01674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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