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9月6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9月28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1月27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THA/final_measure/24_01741_00_x.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本补遗旨在通知,标签委员会关于将含有激光的产品确定为标签管制产品的通知草案自2024年1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