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1月5日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涵盖的产品:头部防护设备(ICS编码:13.340.20)
本补遗涉及通报第499/2023号部颁法令(4页;阿拉伯语),该法令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六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 3189-1“眼睛和面部防护——太阳镜和相关护目镜——第1部分:一般用途太阳镜”(44页;阿拉伯语)。
应当指出的是,先前在2019年5月10日第G/TBT/N/EGY/214号文件中通报的第103/2019号部颁法令(2页;阿拉伯语)强制执行(除其他事项之外)该标准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严格意义上,该标准与ISO 12312-1/2022相同。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生产商和进口商可随时了解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批准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1月5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及可向其获取文本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埃及标准化和质量组织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eos.org.eg
电话:+ (202) 22845528 传真:+ (202) 2284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