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12月6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2月27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该命令将在乌克兰内阁关于取消2017年5月24日乌克兰内阁第359号“关于批准电视机能源标签技术法规”的决议生效的同时生效,但不得早于其正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zakon.rada.gov.ua/laws/show/z0177-24#Text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KR/final_measure/24_02003_00_x.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乌克兰通报,2023年12月6日通过了乌克兰社区、领土和基础设施发展部第1106号“关于批准电子显示屏能源标签技术法规”的命令
该命令已于2024年2月5日在乌克兰司法部登记,并于2024年2月27日公布。
该命令将在乌克兰内阁关于取消2017年5月24日乌克兰内阁第359号“关于批准电视机能源标签技术法规”的决议生效的同时生效,但不得早于其正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