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乌克兰内阁关于批准电子显示屏生态设计要求技术法规的决议草案规定,批准技术法规以确保改善包括电视、显示器和数字信息显示器在内的电子显示屏的能源和环境特性,并且不适用于以下情况:屏幕面积小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的电子显示屏、投影仪、通用视频会议系统、医疗显示器、虚拟现实头盔、集成或将集成到产品中的显示器、根据(第G/TBT/N/UKR/140号文件通报的)2018年10月3日乌克兰内阁第804号决议批准的关于建立确定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系统的技术法规第5款第16 项属于组件或装配件的电子显示屏、工业显示器。
电子显示屏生态设计要求技术法规》涉及电子显示屏从概念、设计、生产、使用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所有环境影响,这将使能耗最高的产品和对环境负面影响最大的产品逐步退出市场,与最新的欧盟立法保持一致。
该技术法规在2019年10月1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19/2021号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该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9/125/EC号指令规定了电子显示屏的生态设计要求,修订了欧盟委员会(EC)第1275/2008号法规,并废除了欧盟委员会(EC)第642/2009号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