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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1029
2023-11-07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车辆及其拖车(M、N和O类车辆),以及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涉及拖车的第二个后车牌空间和储能系统的质量,并对该法规进行更正

语言:英语;英语 页数:5;11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对(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零排放车辆的合格证中必须注明储能系统的质量,以进行考虑从而监控二氧化碳。该草案还规定了搁浅机动车辆的牵引能力规则,并预见了适用拖车第二块后车牌空间要求的过渡条款。

8.
目标与理由:根据(EU)第2019/2144号法规第4(7)条和第10(3)条的授权,该草案修订了(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中的某些要求,并纠正了该法规中的某些错字和错误提法;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2024年1月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20天(有关牵引能力和储能系统质量的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欧盟委员会 EU-TBT咨询点 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本可在EU-TBT网站上获取: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EEC/23_1336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EEC/23_13365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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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