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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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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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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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车辆及其拖车(M、N和O类车辆),以及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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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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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涉及拖车的第二个后车牌空间和储能系统的质量,并对该法规进行更正
语言:英语;英语 页数:5;11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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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对(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零排放车辆的合格证中必须注明储能系统的质量,以进行考虑从而监控二氧化碳。该草案还规定了搁浅机动车辆的牵引能力规则,并预见了适用拖车第二块后车牌空间要求的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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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根据(EU)第2019/2144号法规第4(7)条和第10(3)条的授权,该草案修订了(EU)第2021/535号执行法规中的某些要求,并纠正了该法规中的某些错字和错误提法;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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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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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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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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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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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4年1月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20天(有关牵引能力和储能系统质量的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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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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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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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欧盟委员会
EU-TBT咨询点
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文本可在EU-TBT网站上获取: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EEC/23_1336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EEC/23_13365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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