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5月31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3年6月13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5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HA/final_measure/23_12879_00_x.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 ]其他:
说明:本补遗旨在通报,标签委员会关于“商品标签质量须符合佛历2565(2022年)管制标签(第3号)规定”的通知的生效日期已被废除。标签委员会关于“商品标签质量须符合佛历2566(2023年)管制标签(第4号)规定”的通知的新生效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