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覆盖的产品: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糖及糖食;可可及可可制品;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它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面食,不论是否煮熟、包馅(肉馅或其他馅)或其他方法制作,例如,通心粉、面条、汤团、馄饨、饺子、奶油面卷;古斯古斯面食,不论是否制作;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片、粒、珠、粉或类似形状的;谷物或谷物产品经膨化或烘炒制成的食品
HS编码:16、17、18、1901、1902、1903、1904、1905、2001、2002、2003、2004
ICS编码: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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