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伯利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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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伯利兹标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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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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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HS编码7311000000:便携式医用气体空气瓶,用于医用气体,配有阀门、压力和流量调节器。
HS编码:7311.0000.00
ICS编码:23.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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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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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伯利兹医用气瓶标记和标签标准规范草案
语言:英文 页数:47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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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气体(即医用空气、氧气、二氧化碳、氦气、氮气、一氧化二氮和混合物)气瓶和低温液体容器气瓶中压缩气体的标签和标记的最低要求。应在压缩气体和低温液体容器上贴上标签,以识别容器内容物,并警告与容器及其内容物相关的主要物理和健康危害。此处给出的关于钢瓶搬运和储存信息的标签可以在格式上进行修改,以便它们可以根据需要应用于固定储存容器、便携式储罐、管状拖车、货船或其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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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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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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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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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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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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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23年5月14日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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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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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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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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