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标题:动物圈养
补遗理由:
[]评议期变更 - 日期:
[]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
[X]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2022年9月1日
[X]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2022年9月1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取: [1:此信息可通过网址、PDF附件或其他有关最终/经修改措施文本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进行提供。】
https://www.cdfa.ca.gov/AHFSS/pdfs/animal_confinement_adopt_text.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USA/final_measure/22_6041_00_e.pdf
[]撤回或撤销通报措施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1:
[]其他:
说明:标题:第12号提案,家畜圈养
机构:加利福尼亚州食品和农业部
措施:最终规则
摘要:最终确定《动物圈养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加州食品和农业部和加州公共卫生部已共同通过法规,以实施2018年作为第12号提案通过的《2018年家畜圈养倡议》。 这些法规为加州出售带壳蛋、液态蛋、全食小牛肉和全食猪肉制定了注册、认证、运输检查以及标签和标记要求的程序。
食品和农业部、动物卫生和食品安全局采用《加州法规》(CCR)第3编第2节第10章。 第10章可在以下网址查阅:
https://govt.westlaw.com/calregs/Browse/Home/California/CaliforniaCodeofRegulations?guid=I43E309705A0D11EC8227000D3A7C4BC3&originationContext=documenttoc&transitionType=Default&contextData=(sc.Default).
有关动物护理计划第12号提案实施的更多信息可在以下网址获得:
https://www.cdfa.ca.gov/AHFSS/Prop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