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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697
2022-08-23
22-637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重型商用车辆


HS编码:87  

ICS编码:43.020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语言:中文 页数:8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认证扩展和实施日期。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 500kg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

本文件不适用于专用作业汽车,包括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作业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专用作业汽车及特种结构专用作业汽车等。
8.
目标与理由:保护环境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标准批准后6个月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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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