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4435_00_x.pdf
%%%G/TBT/N/VNM/233 2022年6月30日(22-5076)页码: 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VNM/233-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越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工业和贸易部,工业安全工程和环境局,25 Ngo Quyen, Hanoi, Viet Nam,电话:84 (0)4 22218314,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www.atmt.gov.vn。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HS:7311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国家复合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技术法规;(54页,越南语)6.内容简述:《国家复合液化石油气(LPG)钢瓶安全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0.5升至150升复合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制造、进口、修理、验证、试验、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安全要求,适用于从事上述液化石油气复合瓶设计、制造、进口、修理、拥有、检验、试验、交付、运输、安装和使用的组织和个人。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2006年标准和技术法规法》《2007年产品和货物质量法》,ISO 11119-3气瓶-可再充复合气瓶和气管。第3部分:450L以下全缠绕纤维增强复合气瓶和气管,带有非共载金属或非金属衬里。ISO 11439:2013 气瓶-汽车燃料用天然气车载储存用高压气瓶。ISO 13769:2007 气瓶-印章标记。ASTM D 2343-95、ASTM D 2343-95 增强塑料用玻璃纤维股、纱线和粗纱拉伸性能的标准试验方法。ASTM D 4018-99 连续纤维碳和石墨纤维塔性能的标准试验方法。SACMA SRM 16R-942 碳纤维塔拉伸试验的推荐试验方法。EN 14427 液化石油气设备和附件-液化石油气用可运输的可再充装的全包复合材料钢瓶-设计和构造。EN 12245 可运输的气瓶-全包复合材料钢瓶。9.拟批准日期:2022年10月1日 拟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4435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