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越南交通运输部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越南注册点 18 Pham Hung, My Dinh 2, Nam Tu Liem, Ha Noi, Viet 电话:04.3768 4838 传真:04.3768 484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www.tbt-bgtvt.v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4348_00_x.pdf
%%%G/TBT/N/VNM/232 2022年6月28日(22-4977)页码: 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VNM/232-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越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交通部,80 Tran Hung DaoHoan KiemHa Noi。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车轮和轮辋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关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29页,越南语)6.内容简述: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和车轮(包括钢制、合金制轮辋)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或轮辋的制造与进口、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制造和装配以及参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或车轮质量管理、试验、检验和认证的组织和机构。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2006年6月29日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法》;2007年8月1日的第127/2007/ND-CP号法令,详细说明了《技术标准和法规法》若干条款的实施情况;2018年5月18日的第78/2018/ND-CP号法令对2007年8月1日的第127/2007/ND-CP号法令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规定了《技术标准和法规法》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12月21日的第52/2012/TT-BGTVT通告,发布了关于钢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国家技术法规;编号:QCVN 44 : 2012/BGTVT;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合金轮辋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国家技术法规;编号:QCVN 46 : 2012/BGTVT。9.拟批准日期:2022年10月 拟生效日期:自公布之日起60天内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越南交通运输部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越南注册点 18 Pham Hung, My Dinh 2, Nam Tu Liem, Ha Noi, Viet 电话:04.3768 4838 传真:04.3768 484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
http://www.tbt-bgtvt.v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4348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