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180_00_x.pdf
%%%G/TBT/N/ISR/1255 2022年6月20日(22-4766)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1-G/TBT/N/ISR/1255-1-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以色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条和第7.2条):2.负责机构:以色列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话:+ (972) 74 750 223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根据第2.9.2 [X]、2.10.1 [ ]、5.6.2 [ ]、5.7.1 [ ]、3.2 [ ]、7.2 [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食用盐(氯化钠)(HS编码:2501);(ICS分类号:67.220);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SI 411-食用盐(氯化钠);(15页,希伯来文),(8页,英文);6.内容简述:强制性标准SI 411修订版,涉及食用盐。本修订草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国际食品法典》第150-1985条(1985年通过;1997年、2012年修订;1999年、2001年、2006年修正)拟议标准包括标准希伯来文部分中出现的若干国家偏差,具体如下:新增第1a节,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替换第2节,涉及相关说明;对第3.1节中出现的最低NaCl含量增加了新的要求;修改第3.4节,涉及食用盐加碘问题;新增第3.5节,涉及除碘以外的食物营养素的盐富集问题;更改第4节“食品添加剂”,并要求遵守国家法规;更改第5节“污染物”,并要求遵守以色列卫生部发布的官方文件;更改第6节“食品卫生”,并要求遵守国家法规;更改第7节及其各小节中详述的标签要求;第8.1小节新增包装要求;删除第8.2小节;第9节明确了许用试验方法。旧版本与新版修订草案的主要区别如下:也适用于高碘盐;变更最小NaCl含量;更新试验方法。本修订版生效时,拟议标准的所有章节将被宣布为强制性规定。旧标准和新标准将自本修订版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内适用。在这段时间内,产品可以按照旧标准或新修订的标准进行测试。7.目标和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8.相关文件: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411(1983年12月);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第150-1985条(1985年通过;1997年、2012年修订;1999年、2001年、2006年修正);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一般在《以色列官方公报》政府公告部分发布后60天;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11.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22_4180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