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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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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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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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ICS分类号:67.060)
HS编码:10
ICS编码:6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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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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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大豆蛋白产品
语言:阿拉伯语
页数:9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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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通过不同方法从(Glycine
Max. L)种子分离和提取的大豆蛋白产品。这些产品用于需要在食品加工、定义、类别、要求、包装、运输和储存、取样和标签方面进行更多准备和使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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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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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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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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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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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第175/2019号食典委标准(CAS)大豆蛋白产品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自通过之日起6个月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QAT/22_3861_00_x.pdf
%%%G/TBT/N/ARE/535, G/TBT/N/BHR/628G/TBT/N/KWT/594, G/TBT/N/OMN/464G/TBT/N/QAT/615, G/TBT/N/SAU/1243G/TBT/N/YEM/222 2022年6月1 日(22-4187)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ARE/535、G/TBT/N/BHR/628、G/TBT/N/KWT/594、G/TBT/N/OMN/464、G/TBT/N/QAT/615、G/TBT/N/SAU/1243、G/TBT/N/YEM/222-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巴林王国、科威特国、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如适用),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卡塔尔标准化组织(QS)标准和计量部,邮政信箱:23277,卡塔尔多哈,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涵盖的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税目。还可以提供ICS编号(如适用)):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ICS分类号:67.060)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大豆蛋白产品;(9页,阿拉伯语)6.内容说明: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通过不同方法从(Glycine Max. L)种子分离和提取的大豆蛋白产品。这些产品用于需要在食品加工、定义、类别、要求、包装、运输和储存、取样和标签方面进行更多准备和使用的食品。7.目标和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第175/2019号食典委标准(CAS)豆蛋白产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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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自通过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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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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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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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QAT/22_3861_00_x.pdf
%%%G/TBT/N/ARE/535, G/TBT/N/BHR/628G/TBT/N/KWT/594, G/TBT/N/OMN/464G/TBT/N/QAT/615, G/TBT/N/SAU/1243G/TBT/N/YEM/222 2022年6月1 日(22-4187)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ARE/535、G/TBT/N/BHR/628、G/TBT/N/KWT/594、G/TBT/N/OMN/464、G/TBT/N/QAT/615、G/TBT/N/SAU/1243、G/TBT/N/YEM/222-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巴林王国、科威特国、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如适用),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卡塔尔标准化组织(QS)标准和计量部,邮政信箱:23277,卡塔尔多哈,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涵盖的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税目。还可以提供ICS编号(如适用)):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ICS分类号:67.060)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大豆蛋白产品;(9页,阿拉伯语)6.内容说明: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通过不同方法从(Glycine Max. L)种子分离和提取的大豆蛋白产品。这些产品用于需要在食品加工、定义、类别、要求、包装、运输和储存、取样和标签方面进行更多准备和使用的食品。7.目标和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第175/2019号食典委标准(CAS)大豆蛋白产品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自通过之日起6个月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QAT/22_3861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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