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工业和贸易部,工业安全工程和环境局,25 Ngo Quyen, Hanoi, Viet Nam,电话:84 (0)4 2221831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网站:
http://atmt.gov.vn
http://legal.moit.gov.vn/du-thao-van-ban/26.html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3902_00_x.pdf
%%%G/TBT/N/VNM/225 2022年6月2日(22-4220)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VNM/225-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越南(如适用),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工业和贸易部,工业安全工程和环境局,25 Ngo Quyen, Hanoi, Viet Nam,电话:84 (0)4 2221831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网站:
http://atmt.gov.vn。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涵盖的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税目。还可以提供ICS编号(如适用)):爆炸物产品(HS3603.00.90):引爆线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国家工业爆炸材料安全技术法规-引爆线;(11页,越南语)6.内容说明: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引爆线的技术规范、测试方法和管理措施的要求。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在越南境内从事与引爆线有关的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7.目标和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QCVN 01:2019/BCT-国家工业爆炸材料生产、试验、验收、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和爆炸物前体储存过程安全技术法规;QCVN 02:2015/BCT-国家电雷管技术法规;QCVN 07:2012/BCT-非电延期雷管国家技术法规;QCVN 07:2015/BCT-铵梯类炸药AD1国家技术法规;QCVN 04:2020/BCT-工业爆炸材料生产用炸药前体质量国家技术法规;工业和贸易部2018年6月15日第13/2018/TT-BCT号通告;工业和贸易部2020年11月30日第31/2020/TT-BCT号通告 9.拟批准日期:2022年9月 拟生效日期:2023年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工业和贸易部,工业安全工程和环境局,25 Ngo Quyen, Hanoi, Viet Nam,电话:84 (0)4 2221831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网站:
http://atmt.gov.vn
http://legal.moit.gov.vn/du-thao-van-ban/26.html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3902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