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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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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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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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食品酶、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HS代码:3507)
HS编码:9812
ICS编码:6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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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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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MOPH通报(BE...)草案“食品加工用酶”
语言:泰语
页数:46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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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自依据食品法(B.E.2522)发布第409号MOPH通报(BE.2562)“食品加工用酶”以来,在该通报的应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模糊之处。为了澄清此类模糊之处,需修订该MOPH通报。
依据食品法(B.E.2522)第5条和第6(6)条规定,MOPH已发布以下通报(草案):
1. 依据食品法(B.E. 2522)于7月9日发布的第409号MOPH通报(BE.2562)“食品加工用酶”将被废止并替换为该MOPH通报草案。
2. 依据第409号MOPH通报(BE.2562),该MOPH通报草案规定了某些要求:
2.1 食品酶通用规范添加同霉菌毒素和新型DNA相关的要求:
· 对于通过真菌生产的食品酶,不得检测出霉菌毒素。
· 对于通过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食品酶,不得检测出使用基因技术产生的新型DNA或基因材料。
2.2 固定酶使用的材料不得向食品中释放毒性物质,参考MOPH塑料食品包装通报规定的释放限制。
2.3 酶、酶的来源、功能和使用条件进行修订,参见附件一。
2.4 附件四用于酶制剂的食品添加剂是二氧化硅、山梨醇糖浆和山梨糖醇液。
2.5 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生产使用的酶同样未包含在该MOPH通报草案中。
3. 该通报应自政府公报发布日期后开始生效。
该规定按SPS通报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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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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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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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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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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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1. 7月9日依据食品法(BE. 2562)发布的第409号MOPH通报(BE. 2562)“食品加工用酶”
2. 食品加工用酶制剂的通用规范和注意事项(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3. 食品用化学品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EHC240);第9章特定物质组类相关原则(FAO/WHO)(2020版)。
4. 使用基因重组微生物生产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的指南(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5. 食品添加剂规范综合概要第4卷 :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或参考的分析方法、测试程序和实验室方案(2006年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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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在《皇家公报》中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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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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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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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ACFS)
泰国曼谷乍都乍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邮编:10900
电话:+(662)561 4204
传真:+(662)561 403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HA/22_2427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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