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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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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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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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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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5月1日; 附件中的分类号“A.3652”、“C.3372”和“C.3970”将于 2022年7月1日生效。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74/ch08/type1/gov70/num33/Eg.pdf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120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191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1912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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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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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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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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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兹通报,依据2020年9月14日的G/TBT/N/TPKM 432号通报,《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法规》于2021年4月26日颁布并于2021年5月1日生效,不包括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的附件中的分类号“A.3652”、“C.3372”和“C.3970”。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