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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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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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5.6.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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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幼儿自行车(参见附件)。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ICS:HS:8712
HS编码:8712
ICS编码: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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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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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语言:英语/汉语 页数:2/1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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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幼儿自行车自2011年10月1日起须经标准检验局(BSMI)按照商品检验法强制检验。涉及邻苯二甲酸盐的检验标准,标准检验局(BSMI)拟使用CNS15503代替目前的CNS4797,限制6种邻苯二甲酸盐扩大到包括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提出总数8种邻苯二甲酸盐(DMP、DEP、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不得超过0.1%。改变还包括产品描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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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保护消费者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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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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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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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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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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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17/01/01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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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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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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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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