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 意见期变更——日期:
[ ] 通报措施采用——日期:
[ ] 通报措施公布——日期:
[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机构获得:
[ ]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的相关符号:
[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更改,文本可从1获得:
新的意见截止日期(如适用):
[ ] 已发布解释性指南,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1:
[X] 其他信息,请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COL/22_1467_00_s.pdf
修订《电力设备和装置技术规范(RETIE)》的通用附件中第34.3(o)条,在2013年第90708号决议采纳通过,将电力设备和装置检验报告整合纳入一个单一的平台,在本研究中,为合格证明信息系统(SICERCO),由工商监管局负责管理,工商监管局负责强制执行并监督是否符合《电力设备和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第34.8条中新增的段落(d),这些要求规定了检验报告不需要说明装机容量不低于10千伏、唯一能源来源的电网外区域内单一发电设备是否符合《电力设备和装置技术规范》。
说明: -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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