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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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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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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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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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1日;澳大利亚政府已经指定了新非气溶胶灭火器安全标准,并维护了气溶胶灭火器的安全标准。
新安全标准规定,便携式非气溶胶灭火器供应需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最新自愿标准AS/NZS 1841:2007(含变更)和AS/NZS 1841:2007第2至8部分的规定。
新安全标准继续说明了与已废除安全标准中说明的危险相同的危险,并包括更好说明行业惯例的更新要求。新安全标准中还固定了新供应范围,规定安全标准不适用于二手便携式非气溶胶灭火器,除非:
1.
澳大利亚已经进口的灭火器;以及
2.
进口后首次供应给或准备供应给澳大利亚境内任何人员的灭火器。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www.productsafety.gov.au/product-safety-laws/safety-standards-bans/mandatory-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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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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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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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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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