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X】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12月29日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ww2.arb.ca.gov/sites/default/files/barcu/regact/2020/hfc2020/frorevised.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USA/final_measure/22_0309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USA/final_measure/22_0309_01_e.pdf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标题:禁止在固定制冷器、冷却器、气溶胶—推进剂和泡沫最终用途中使用某些氢氟碳化合物的规定
机构:加州环境保护局、空气资源委员会
行动:规则采用
总结:修订禁止在固定制冷器、冷却器、气溶胶—推进剂和泡沫最终用途中使用某些氢氟碳化合物的规定。修订第95371条、95372条、95373条、95374条、95375条、95376条和95377条、95378条,第95379条添加到至加州法规第17卷第3部第1章第5子条第4条中。
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
第1-Z号,加州监管公告,2022年1月7日注册:https://oal.ca.gov/wp-content/uploads/sites/166/2022/01/2022-Notice-Register-Number-1-Z-Janury-7-2022.pdf
加州法规法典第17卷第3部第1章第10分章气候变化,第4条:
https://ww2.arb.ca.gov/sites/default/files/barcu/regact/2020/hfc2020/frorevised.pdf
有关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载于:
https://www.arb.ca.gov/lispub/comm/bccommlog.php?listname=hfc2020
有关禁止在固定制冷器、冷水机、气溶胶—推进剂和泡沫最终用途条例中使用某些氢氟碳化合物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https://ww2.arb.ca.gov/rulemaking/2020/hfc2020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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