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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351/Add.1
2022-01-06
22-008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遗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报稿)》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0429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11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5/t20200507_777913.html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X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19_808843.html

【】 其他: 

 说明: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备案。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用于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8.
目标与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