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X】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7月30日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IDN/final_measure/21_6770_00_x.pdf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说明:本法规草案为印度尼西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2021年第20号法规,作为对印度尼西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2018年第31号法规(关于加工食品标签)的修订。
对先前法规的修订包括:
a.对加工食品的标签要求;
b.对再加工食品产品的标签要求;
c.要求包括原材料含量的百分比;
d.要求包括酒精含量;
e.零售食品添加剂的附加标签规定;
f.过敏原描述;
g.与食品包装相关的文字、标识和/或图片;
h.确定加工食品质量的规定;和
i.经印尼食品的药品管理局局长批准应列入标签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