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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627
2021-10-14
21-7784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3.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工业产品和消费品


HS编码:  

ICS编码:01.040.03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海关总署在进出口商品检验过程中认可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办法

语言:中文 页数:17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该办法将适用于海关总署在进出口商品检验过程中认可实验室检测结果。 中国海关总署将制定、调整并发布《海关总署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名单》。
8.
目标与理由:消费者信息,标识;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 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 环境保护; 质量要求; 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WTO-TBT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N/21_6563_00_x.pdf
1
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