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已通报的决议草案将风力涡轮发电机所用的金属塔架列入前SICyM的第924/1999号决议附件1所列的建筑用钢产品中。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NMC关税号7308.20.00和8502.31.00所涵盖的,用于风力发电机组金属塔架安装的并定义为单元件、部分管状件、连接法兰和锚固法兰的产品,才必须符合所通报措施的规定。
因此,必须遵守前SICyM第404/1999号决议中的认证体系,该体系确定了用于混凝土结构和金属建筑结构中的钢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
决议草案的第3条中所包括产品的认证必须自阿根廷共和国官方公报中公布所采取措施的发布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