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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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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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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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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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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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09-17/html/2021-19516.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09-17/pdf/2021-19516.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USA/final_measure/21_5971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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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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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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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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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标题: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第6(h)节下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化学物质法规; 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3:1); 合规日期延长
负责机构: 美国环境保护署(“环保署”)
行动: 最终规则
概要: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目前正修正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颁布的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3:1)适用法规。 具体而言,环保署目前正在将含PIP(3:1)的物品和用于制作这些物品的PIP(3:1)之商业加工与分销适用的合规日期从2021年3月8日延长至2022年3月8日。 对于此类物品,环保署目前还将制造商、加工商和分销商适用的记录保存要求之合规日期从2021年3月8日延长至2022年3月8日。 本修正案涵盖的物品包括各种关键消费品和商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以及在交通、生命科学和半导体生产等各个领域使用的工商业设备。
该最终规则于2021年9月17日生效。
本最终规则和拟定规则(通报号G/TBT/N/USA/1512/Rev.1)对应的案件编号为EPA-HQ-OPPT-2021-0202。 案件文件夹参见Regulations.gov,网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PPT-2021-0202/document,您可以找到主要文件和支持文件以及收到的评论。 还可以在Regulations.gov上通过检索该案件编号访问相关文件。 WTO成员及其利益相关方需向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查询点提交评论。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