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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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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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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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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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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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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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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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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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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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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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 涵盖的产品:烟草、烟草制品和相关设备(ICS 65.160)
本补遗涉及第222/2021号部长令(1页,阿拉伯文)的通报,该法令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六个月的过渡期,以调整并遵守埃及标准ES 8205-1“传统卷烟替代品的一般要求——第1部分:电子烟——电子烟液”(部分修订,1页,阿拉伯语)。
应注意的是,先前于2019年5月15日在G/TBT/N/EGY/207/Add.1中通报的第101/2019号部长令(2页,阿拉伯语)规定了本标准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技术上与指令2014/40/EU和AFNOR-D90-300-1相同。
通过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向生产商和进口商通报埃及标准的全部修订。
A拟议通过日期:2021年5月20日。
拟议生效日期:2021年6月14日.
指定处理意见和文本的组织或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埃及标准化和质量控制组织,国家咨询点,地址: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埃及,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eos.org.eg 电话: + (202) 22845528 传真: + (202) 22845504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