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补遗旨在通知农业、畜牧业与食品供应部于2016年7月1日颁布了法令No.23,修订此前在文件G/TBT/N/BRA/368/Add.1中通报的制定小麦官方分类标准(小麦技术法规)的2010年11月30日法令No.38,以便熟悉进口蔬菜产品强制分类,包括具备MAPA制定的官方分类标准的小麦,依照2000年5月25日法案No.9.972第1条强制规定测定质量。
修订后,实验室分析可以由MAPA承认的外国实验室执行(从2016年7月2日起),依照产品等级鉴定如面筋强度等所需的法令No.38/201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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