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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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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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2.9.2,5.6.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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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氯化氢排放监测。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化工产品。ICS:13.020、13.040、71.100
HS编码:
ICS编码:71.100,13.020,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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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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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性能规范18和程序6技术修订。
语言:英语 页数:5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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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现提出对氯化氢(HCl)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性能规范和测试程序做出几处技术修订。EPA还提出对固定源合格测定使用的氯化氢(HCl)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质量保证(QA)程序做出几处修订。性能规范(性能规范18)和质量保证(QA)程序(程序6)在2015年7月7日联邦纪事中公布。修订提案做出几处修订,澄清了规定的几个问题。在联邦纪事“法规规章”部分,EPA作为无预先法规提案的直接最终法规修订了性能规范18和程序6。如果没有收到反对意见,我们不对本法规提案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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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保护环境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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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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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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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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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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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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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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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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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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