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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
据此通报,依照工业与服务秘书处决议No.75/2016,关于“国家汽车零件和整车实验室注册。合格认证”的前工业、贸易和矿业秘书处决议No.838/1999第15和16条及前工业秘书处决议No.323/2014第8和9条已经修订,还颁布了其它规定。
文件G/TBT/N/ARG/289通报的工业秘书处决议No.323/2014的修订和/或补充已在其补遗1至3中通报。
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阿根廷国家咨询点
国内贸易总局
Avda.Julio.A.Roca651,Piso4°,Se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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