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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措施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11 15:22:38来源:国门时报浏览次数:378

 一、哥伦比亚

2022年1月27日,哥伦比亚矿业与能源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通报了“关于颁布石油基液体燃料、生物燃料及其混合物质量参数技术法规的2021第40433号决议”。2021第40433号决议的目的是颁布相关的应急技术法规,规定压缩点火和火花点火引擎使用的柴油及其同生物燃料和基础汽油的混合物以及变性无水燃料乙醇氧化汽油的质量参数和要求,旨在保护环境和健康以及提高液态燃料质量。(G/TBT/N/COL/253)

 

二、沙特阿拉伯 

2022年1月28日,沙特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SASO)通报了“自动扶梯和移动步道技术法规”。该法规规定了以下内容:术语与定义、范围、目标、供应商义务、运营/维护实体的义务、检查机构的义务、标识、符合性评定程序、监管机构的责任、市场监督局的责任、违规与处罚、一般条款、暂行条文、附录(标准清单、HS代码、产品分类、符合性评定列表类型1a和供应商合格声明表)。(G/TBT/N/SAU/1229) 

 

三、埃及 

2022年2月14日,埃及标准化与质量控制组织通报了第523/2021号部级条例要求强制执行埃及标准ES1481“涂有不粘增强塑料涂层的家用炊具”。第523/2021号部级条例中规定生产商和进口商有六个月的过渡期,以便符合埃及标准ES1481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家庭烹饪用炊具必须涂有不粘涂层,这种不粘涂层提取自聚四氟乙烯基物质,目的是确保食物不会粘在炊具上。这种涂层涂在各种家用铝制炊具的内表面,如果确定这些器皿的盖子和人工铆钉上需涂相同涂层,则还应在这些部位涂这种涂层。该标准取代ES1481:2008标准的上一个版本,且该标准是根据国家研究结果制定的。(G/TBT/N/EGY/315) 

 

四、泰国 

2022年1月27日,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学会(TISI)通报了“医用二氧化碳(TIS 539-2564 (2021))部级法规草案”。该部级法规草案要求二氧化碳需遵守医用二氧化碳标准TIS539-2564(2021)的要求。TIS539-2564(2021)规定了气态或液态医用二氧化碳(化学式:CO2,二氧化碳体积含量不低于99.5%)的特征、包装、标识、采样和测试方法。(G/TBT/N/THA/653) 

2022年2月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通报草案,主要内容包括:1.11月15日公共卫生部第83号(BE.2527)“巧克力”通报(BE.2527(1984))以及3月3日公共卫生部“巧克力(2号)”通报(B.E.2554(2011))将废止并替换为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2.规定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的定义。3.规定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的质量和标准;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或增味剂的使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食品存储;使用包装或容器;包括标识。4.规定销售用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在本通报生效前取得许可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继续生产或进口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用于销售,卖方可以出售以往的产品,但是自本通报生效日期开始不得超过两年。5.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应自政府公报公布日期后第一天开始生效。该条例按SPS通报进行通报。(G/TBT/N/THA/654) 

2022年2月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提议制定公共卫生部“可可豆产品”通报草案,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提供消费者信息或标识、制定质量和标准要求以及促进贸易。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可可脂、可可浆或可可酒、可可粉的定义。2.规定可可豆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包括可可脂、可可浆或可可酒、可可粉);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或增味剂的使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食品存储;使用包装或容器;包括标识。3.规定销售用可可豆产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在本通报生效前取得许可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继续生产或进口可可豆产品用于销售,但是自本通报生效日期开始不得超过两年。4.该通报应自政府公报公布日期后第一天开始生效。该条例按SPS通报进行通报。(G/TBT/N/THA/655) 

 

五、欧盟 

2022年2月3日,欧盟通报了有关修订及更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1223/2009号法规“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对使用者生殖有致癌作用、诱变作用或者毒害作用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措施草案禁止使用(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规定的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CMR)化妆品原料,(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依据《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颁布,将于2022年12月17日生效。因此,需要通过该法规草案确保《化妆品条例》同(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规定的新的CMR分类保持一致。另外,为了确保法律确定性以及较高的人类健康保护水平,删除(EU)第1223/2009号法规附件二第1669条同时更正附件五第51条,以便同CMR分类标准附注8和9中的表述以及N-羟甲基甘氨酸钠的正确化学名称保持一致。(G/TBT/N/EU/869) 

2022年2月7日,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通报了对食品中污染物实施官方控制的法规。提出主管机构必须以适当的频率,定期实施以风险为基础的官方控制。本授权法案规定了有关污染物国家控制计划内容的具体要求,例如采样频率、样本范围、采样的生产、加工和分配阶段,以及制定控制计划时应考虑的标准。(G/SPS/N/EU/543) 

2022年2月11日,欧盟通报了修订关于纳米材料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苯乙烯钠/丙烯酸酯共聚物、铜、胶体铜、羟基磷灰石、金、胶体金、硫代乙氨基透明质酸金、乙酰七肽-9胶体金、铂、胶体铂、乙酰四肽-17胶体铂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的第1223/2009号法规(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草案被要求发布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确定为关注依据的某些纳米材料。因此,应修订《化妆品条例》(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清单)附件二,以便在国内市场统一实施禁止使用已确定存在担忧基础的纳米材料的禁令。(G/TBT/N/EU/872) 

2022年2月3日,欧盟通报了有关修订及更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1223/2009号法规“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对使用者生殖有致癌作用、诱变作用或者毒害作用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措施草案禁止使用(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规定的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CMR)化妆品原料,(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依据《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颁布,将于2022年12月17日生效。因此,需要通过该法规草案确保《化妆品条例》同(EU)第2020/1182号委员会法规规定的新的CMR分类保持一致。另外,为了确保法律确定性以及较高的人类健康保护水平,删除(EU)第1223/2009号法规附件二第1669条同时更正附件五第51条,以便同CMR分类标准附注8和9中的表述以及N-羟甲基甘氨酸钠的正确化学名称保持一致。(G/TBT/N/EU/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