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和体系要求发生变化 ——《美国蛋制品检验法》修正案相继生效
作者:发布时间:2022-02-17 17:07:04来源:国门时报浏览次数:523
2018年2月13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提出修订蛋制品检验规定,并提议:
(一)要求蛋制品工厂制定和实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并满足所有已经适用于肉类和家禽产品的卫生要求;
(二)使用蛋制品的标签要求,包括一般批准标签和特殊处理标签的要求,更符合肉类和家禽产品的要求;
(三)重新对“持续检查”进行解释,允许检查员在一次轮值期间至少去过各类工厂一次即可,无需每次都到企业现场;
(四)行使对“鸡蛋替代品”和“冻干蛋制品”的管辖权等。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准备,相应的法规正式发布和实施。
2020年10月29日,其最终规则在联邦公报(85 FR 68640)上公布;最终规则发布后的60天,即2020年12月28日,法规中的“操作要求、记录保存要求和标签要求”开始生效;
有关卫生标准操作规程(SSOP)方面的要求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生效;
有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的要求则于2022年10月31日生效;
而对于生产“鸡蛋替代品”和“冻干蛋制品”的工厂而言,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后满足相关规定(美国联邦公报86FR50013)。
二、FSIS对于蛋制品的定义
并非所有含有蛋类成分的产品都属于FSIS的管辖范围,FSIS对于蛋制品的定义为:“蛋制品”是指从蛋壳中取出并在“破碎工厂”中进行加工的,添加或不添加配料的干燥、冷冻或液体鸡蛋,其加工过程包括破碎鸡蛋、过滤、混合、稳定、搅拌、巴氏杀菌、冷却、冷冻或干燥以及包装。
根据美国联邦公报86FR 50013中的要求,2023年10月30日之后,“鸡蛋替代品”和“冻干蛋制品”也作为蛋制品纳入FSIS的管辖范围,鸡蛋替代品是指是低胆固醇蛋制品,特点是含有非蛋黄的替代物的蛋白,如大豆蛋白、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冻干蛋制品是指冻干蛋制品是指将蛋制品快速冷冻后放在真空室中去除冰颗粒的产品。
三、对于管理体系的要求
新法规借鉴FSIS对肉类和家禽产品的卫生要求,突出强调SSOP和HACCP在企业卫生安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必须遵守9 CFR Part 416《卫生要求》规范中的所有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企业每天在操作之前和操作期间要执行的所有卫生程序,可以防止产品受到污染或掺假。同时应当按照9 CFR Part 417《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四、对于加工工艺的要求
2022年10月30日,FSIS将取消9 CFR Part 590.570(b)中规定的针对巴氏杀菌时间/温度要求,取而代之的是以结果为导向,认可更多元化的性能标准,从而使企业能够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确保蛋制品的安全卫生。
现阶段企业的巴氏灭菌操作、冷却操作、冷冻操作、除霜操作、热处理操作可以继续参照先前的法规执行。
海关提醒:建议输美蛋制品生产企业,(一)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特别是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二)鸡蛋替代品和冻干蛋制品生产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美国FSIS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